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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 Gaga來台灣已經很稀奇了,來台中更是稀奇中的稀奇,來台中而且開唱還不用錢(原本啦)就是稀奇到已經接近不可思議的地步了。講真的,Gaga的音樂我聽得不多,但是還是咕狗過、維基過的,覺得她只是奇裝異服在出奇制勝而實力平平的人可是大錯特錯了,再怎麼純粹的熱潮都無法造就她(當然以及她的整個團隊)在音樂上幾乎已經是劃時代的成就,雖然其實我是想去賺外快不是想去朝聖的,但是仍然對這般的盛況,嘖嘖稱奇之外,帶有不外顯的,絕對的敬畏。


其實這淵源有點長,我就簡單說好了,知道Lady Gaga可能要來其實是蠻早的事了,但是知道可能會來台中圓滿戶外劇場開唱的時候,就覺得應該可以做些什麼吧,那個時候的第一個想法是:做主題設計T-Shirt來賣。

賣衣服成本高,利潤高,但重點就是工作天數長,原本設計師找好了,廠商要找哪間大概有底了,結果又有人說可能是煙幕彈不會來害我遲遲不敢放手一搏,就這樣錯過了來得及交貨的時間點。計畫失敗。

但這個計畫沒有執行也還有一個原因,原本一開始聽到的訊息是Lady Gaga來台中辦「免費演唱會」,即使聽起來再怎麼天方夜譚,期待的還是大有人在呀。但想大家如果不是已經付了好幾張小朋友來參見女神,那週邊的銷路理論上會高一些。雖然,最後的確近似於免費就是了,扣除台灣特別的代排和黃牛票文化之外。

那時候按照時間算,入七月這個時間點假設天氣好就等於熱到爆,卡卡帶來的人潮想必同樣擠爆附近的便利商店,所以也想過賣瓶裝飲料,只是最後衡量下來,覺得這樣只靠一兩個人是玩不起來的,就算搬飲料一點也不吃力好了,要搬那麼多光體積以及保冷就是件絕對麻煩的事情,所以也放棄了賣飲料這個選項。

那還有什麼玩意兒是輕便又可以賣的呢?最後想到了螢光棒,原本是附屬在賣飲料的計畫裡面(意即買飲料送螢光棒之類的),飲料計畫告吹原本就跟著告吹了,後來轉念一想,螢光棒也可以獨立拿出來賣呀這樣。


MSN完,睡一覺醒來我就打電話,批了400支螢光棒,是一支30cm長直徑接近1公分的大螢光棒,不是原子筆粗細那種。


當然不會告訴你們成本是多少夠熟請來問,但是拿來賣講實話也就是普通的利潤也沒什麼暴利(後面會舉暴利的例子),事實上,利潤兩個字也不是什麼最終目的,只是沒有親身體驗過身為一名推銷者,尤其是在人山人海中推銷的感覺,想說應該超有趣的所以就做了。


下午兩點左右開始把螢光棒拆封裝箱,弄完出發前拍了一張照記錄一下。




和搭檔還有小布的三人行叫賣人生後來還變成四人行這些事就先不多提,因為我們休息的時候遇到了傳說中的賓士車隊---卡卡要進場了!




陣仗實在是大啊,要說許多人真是抱著朝聖的心態來大概也不為過,我們是心中有神,但對於心中沒有神的人來說,卡卡搞不好真是個足以被信奉效法的巨大對象。

你說何以見得嗎?看看今天光是cos卡卡的人就有多少就好啦。




置頂當然不是我飛上去拍的,網路截圖如有侵權請告知哈哈哈。但還是在萬人空巷的時候來了一張,據說有三萬到四萬人?這真是太壯觀了。




題外話,看到壹電視的記者在報導現場情況的時候,背面有個戴有色眼鏡的男子拿了個牌子,上頭寫著「台中音樂已死」,下面還有一些諸如ALA Pub大火以後的種種,故意拿著偌大的牌子要讓字體入鏡,這一幕對比為了Lady Gaga可能是漏夜排隊的觀眾群,竟顯得莫名哀淒。

這兒不是政治版,所以不談這一切的政治意義。只是驚嘆以及感受人們歡愉的同時,忽然發現身為一名音樂人的自己,頓時已經完全被淹沒在這個瘋狂為流行而捲動的時代之中,休說喊叫,想要發出任何的聲音,或許都是徒然的。在數秒之間,忽然有那麼些惆悵。


說回來,卡卡此番聽說後來是唱了九首歌(我們在她真正開始唱歌之後就盡量先逃離那個螞蟻窩了),其實很多耶,而且是All Live不是放背景或卡拉充數,可以說是誠意滿分,據說原本是先來場勘看完就要回飯店的,臨時決定不回去了留下來彩排直到晚上節目開始,人家除了名氣大之外,這些所作所為實在是真切的令人喜愛。


再拉回今天此行的目的,其實或許因為性質差異(今天並不是一場免費且自由入場的演唱會)導致螢光棒賣的沒有想像中的好,而且更可怕的是我們發現其中一個顏色有問題,亮度低到令人大概是蠻難接受的程度。但我們還是勉強回本了,剩下的螢光棒暫時就是可能的利潤值這樣。

唉呀,什麼才叫暴利,那種巴掌大一點點的扇子貼個卡卡照上去,一支80兩支150那個才叫暴利好不好......神經病。(沒有針對人啦啦啦~)

連賣望遠鏡的人都有,超威的,想都想不到這樣。


頂著大太陽賣了一天的東西,雖然難免身體上的疲累,但其實覺得還蠻好玩的而且幾乎打平,只是辛苦了兩個朋友陪我參加這個叫賣體驗營,內容太多不詳述。

改天再來請吃飯,現在該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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