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有些莫名的第二堂課,樂團班並不代表人員可以來個愛來就來無上限啊!這又不是講座!

在我的定義裡,收錢代表專業,有必要為教學品質這回事負責。


沒有樂手何來樂團,我再強也沒辦法讓沒基礎的人開始跳到樂團的層次來練習啊。

除了鍵盤樂器以外我是都可以應付,可是我並沒有分身術啊。這種人數要怎麼給人家東西學啊?

四個人學鼓兩個人貝斯三個人吉他加兩個電子琴...我真有三頭六臂也不夠顧好不好。

鼓也就算了我是有辦法在短時間切入但是吉他哪是說會就會的,更遑論電子琴了,拜託,有點概念好不好。

真的要這樣搞,我就要一整個有規劃性然後大家知道要作什麼的團隊,酬勞更不能只有兩個掛老師二字的人領,這樣算什麼啊。

我想在人數的規劃限制上真的太欠周詳了,不過不管,門檻還是要出來的,要拆成兩班三班我時間拉開來教都沒關係,但是下一次我不要這種像大雜繪的情況再出現。



這次不好意思辛苦安婷哲慷跟信宏了,有點始料未及,但我會想到辦法的。

我想"動機"已經大抵足夠了,下一步是奠基。

方向應該退而求其次為讓他們如何成為個別的「樂手」了,現在好聽是樂團班,其實搞了半天只是爵士鼓班吉他班低音電貝斯班以及電子琴班同時同地方上課而已嘛!

這方面我不是要求跟標準頂高的人,但這樣未免也太對不起自己重視的事工了。



這兩星期的時間我要解決這個問題。



-----------------

出席:典悅、孟珊、琬鈞、聖涵、沐恩、舒蔓、順吉、立傑、至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i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