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雖然有時不知道一天平均約20人次的瀏覽都是哪些可愛的朋友或者路人甲乙丙丁戊,還是很謝謝。

至今,也好久好久了。從第一篇發文就打定決心要把這裡搞起來的那份感動,還是在,還是微微的亮著。


沒有風光和錦簇,只是愛文字愛音樂,更愛用文字寫些關於音樂的什麼或是用音樂表達文字的什麼,就這樣底定下來。我的NewSound套鼓在這裡從無到有再從有到無,陪過我的小雪(Epiphone LP Custom)以及現在的摯友Fender ECM,我還是戴著同一副耳機,在這兒做著同樣的事情。有人說,一件事,做久了,就會有種感動,或許也是其來有自的。

硬是想把名片資歷經歷巧克力(?)打滿滿打到超過系統限制字數,一個想證明自己的笨蛋常常都會做些很笨但是頑固到很可愛的事情,國大三聯成發我到現在還是對一些能聽的部分記憶猶新。「那就是青春啊。」我很擺老的這麼覺得。

我好像真的沒有變強很多,但在這條路上我還是愉快滿足。


走遠了,回頭看,再嚴肅的事情都可以淡淡一笑,再難過的事情都可以隨風。我喜歡自己do this,也喜歡所有支持著我即使我還是一樣頑固的人們。這裡還要繼續下去的,服役期間或許無法再遇到想去的地方說走就走,春吶我也很想去,我在安靜的一方,而遙遠的南方有人在唱唱跳跳著。遺憾嗎,還好,某些時候,再輕的聲音都可以很美。



我渴望熱血,但不流盲從,雖然音樂這件事在我從來沒有適可而止。



剛說了,一切還會繼續的,回頭完,還是要走。

你們還一直在我身邊嗎?


我希望 是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i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