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想這幾乎是無庸置疑的事實。


有時候口口聲聲不崇尚物質,現實生活中想想,或許也不盡然。

偶爾反觀自己,左手腕上的swatch,對我而言已經是一種品牌迷思,

左邊口袋的SE W810i,在那個當時也是挺優的一隻手機,到現在我都還是很喜歡。

腳上雖然不算是一線的牌子,好歹一字頭後面也還有三個數字。

我正在打字的筆記型電腦F8Sa在當時也堪稱近頂級的硬體配備,比我同事晚了整整一年才買的筆電還要高階。

左前方我的滑鼠、鍵盤都是Logitech,這種東西我早就非Logitech不用了。

正前方的2.1聲道,也是大牌的Altec Lansing,即便不算是高階的玩意。

身後的監聽級耳機HD-595,我想我的耳朵並沒有辦法把555和595的差別給分個仔細但我還是買了595。

擺在我前方不到兩公尺的愛琴Fender Eric Clapton Model,更是我當時幾近不顧經濟底盤的開銷,連琴袋都要兩千五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房間的電子鼓Roland TD-9K,不在話下了,即便我可以很有理由的強調它有這樣的價值。

代步的機車,從以前的小50到現在的RSZ Fi四噴版還為了整近乎僅止於外觀花了七千元。



手錶何必戴上千塊?手機那麼好要做什麼用?一千多塊的鞋子有比較好穿嗎?

筆電買那麼好是有沒有真的在用來鋪路?吉他拿把四萬塊也沒看多少時間在彈,鼓是會打可是買其他廠牌比較便宜的不也是能練嗎?

機車說壞也沒壞,裝什麼飾板換什麼車殼、尾翼、側板一大堆,不都能騎嗎?



口口聲聲說外表不是重點,女朋友不也找了可愛的交嗎?

飯能吃就好,一餐一兩百三四百吃那麼貴有對身體比較好嗎?


其實我是個虛榮的人吧,我想。

以前不那麼在意的事,究竟是什麼把它變得越來越在我心中舉足輕重?

曾經我騎破爛的小50時,心中不會有一絲的不舒坦,但我現在幾乎無法回頭接受那個有時還會發不起來雖然也陪了我好段時間的小50。

曾經菜市場100元的手錶我也是在戴,但約莫是國中開始,當我戴上那支swatch的"月夜狂"之後,我就沒有再換過其他品牌的手錶。

我深知sony吸金吸得要死要活,偏偏我以前的CD隨身聽也是sony耳機也是sony,相機也是sony而且還是標榜時尚的T系列,從以前到現在的手機也都是sony erisson,對於sony我壓根從頭到尾就是個死鴨子嘴硬的忠實支持者。

第一把電吉他只是把不知名的韓廠琴卻也陪我渡過高中最轟轟烈烈的演出,然而在那之後,我拿了gibson副廠Epiphone的韓製琴,直到現在拿了Fender美國加州廠還是Artist系列的名器。


戲謔點的說,我小時候實在是太超凡入聖了,隨著時代的改變,我卻只是越來越與這個世界同步。

也不是做作的崇尚出世,但我覺得我應該要可以去看清那一些的。

只是或許看清歸看清,要做到還是舉步維艱。


曾經我說過"機車好看不好看又沒差,那只是代步工具"到現在我已經二度換掉了千把塊的烤漆尾翼。

時代究竟還會把我變成什麼樣子?


我仍然清晰記得電影[魔鬼代言人]裡頭撒旦說的那句話,

「虛榮,是我最愛的原罪。」



究竟往前走是成長,還是轉個一百八十度再往前走才是成長?

這個世界,又要熟悉,又必須保持距離。



我還沒有迷失,但是怎麼做會更好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i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