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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怎麼可以這麼大。」敬誠不得不拿起側背包擋雨,因為他不能躲雨,他在排隊。

在州際棒球場這樣寬闊的地方,大雨儼然造成一種獨特的景觀,千千萬萬支傘打開像是圓點馬賽克一般,佔據了原先湛藍的座位空間。


「快了...快到了...」敬誠咕噥著,好在他的簽名板是壓克力做的,搭上奇異筆這樣的萬全準備,硬是比其他等簽名的民眾看來優勢。


視線那一方的陳致遠,眼皮稍微下垂了那麼一些,他略帶疲憊的神情和不斷揮舞著簽字筆的手,成了一種有趣的反差。

「我看簽名大概比投球還累吧。」敬誠心想。


他根本不知道這場球賽誰贏誰輸,他只不過是來要個簽名的,但來要簽名的人不關心球況?

那就很明顯是跑腿的,而事實上,敬誠為敏敏已經跑過無數次的腿,都是那些烏龜王八蛋的限量商品。


「陳致遠好帥好帥!我最愛他了!」每當敏敏在闔相關報導的蘋果體育版,總是不免來一陣幸福的驚呼。

敬誠看著敏敏的微笑,倒也感到幸福,雖然這樣的幸福,還挺累的。


要說敏敏的房間就是個「致遠軼事館」或許也不為過,熱愛棒球...或者只是熱愛陳致遠的敏敏,房間裡滿滿都是兄弟象的商品。

排滿床頭櫃的簽名棒球、掛滿牆頭的簽名T恤、紀念卡片紀念相本紀念圓圈叉叉三角形......大概對敬誠來說,這一切只是記錄了他跑腿的次數和辛勞。


但他無所謂,他只要敏敏開心。


每當看到敏敏滿足的笑容,他就覺得無所謂,跑斷了腿也無所謂。


他是深愛敏敏的,敏敏卻似乎只對陳致遠情有獨鍾。


本應是個文青的他為了敏敏開始嘗試去明白棒球是怎麼一回事,一場球要十八個人才能打是有沒有那麼麻煩。

開始去關切敏敏情有獨鍾的這位黃金戰士曾經揮出中華職棒第四支再見滿貫全壘打、單季最多十一支高飛犧牲打,在敏敏生日五月十五號那天左腳骨折...

而這一切的一切,也不過只是為了和敏敏有更多共同的話題,不然他是要怎麼跟其他運動型的男生相比呢?


「你載我去看球賽好嗎?」大三那一年冬天,敏敏楚楚可憐的眼神,始終烙印在他的心底。


機車前座的敬誠,不畏所有的寒風,放棄在圖書館自習的時間,穿著單薄的衣物,騎機車載著他此生第一個愛上的女孩,前往遙遠的州際棒球場,

只因為,此刻他有著後座敏敏環抱的體溫。


「載妳去看球賽可是有代價的。」敬誠一面超車一面說著。


「什麼代價啊?」


那是敬誠第一次,在這麼近的距離看見敏敏迷人的笑容。


「作我的女朋友。」敬誠一講完就後悔了,不該是在這麼輕率的時間。


「那得看你的表現囉。」敏敏甜甜一笑。


談判失敗,也開啟了敬誠疲於奔命的跑腿生涯,哪怕只是多那麼一點點的可能性,他都想成為第一個取悅敏敏的男人。

他曾經在豔陽和大雨下排著冗長的隊伍,只為買一個裡面其實只有哨子、鑰匙包、護腕和手機吊飾的「50號陳致遠」禮盒,以及一盒紀念球組。


在這一段時間裡,他的生活大概就是陳致遠三個字,而他的心,大概就是敏敏兩個字。


然而,跑得越勤,陳致遠的形象卻在敏敏身上更加鮮明了。

手機吊飾、手環、項鍊、隨身攜帶的照片、球員卡......有時候敬誠很難不去思考,自己究竟是否真的存在於敏敏的生命當中,


抑或就只是敏敏的一個忠僕,為她盡心竭力的follow著她的偶像。


敬誠不想去想那麼多,至少現在不想。


敬誠對敏敏的好,像是一顆顆投出去的球,被敏敏一棒棒的打擊出去,飛向她最愛的陳致遠。


這天的球賽,依舊是敬誠陪在敏敏身旁,兩手端著自己和敏敏的可樂,而就在陳致遠擊出台灣大賽中第八支再見安打的時候,敏敏又驚又喜的跳躍著,然後和敬誠擁抱。


敬誠的可樂掉到地上,濺了一地,但他沒有空關心這件事,因為就在這個時候,敏敏吻了他。


那是他的初吻,即便他心愛的女孩子口中雀躍喊著的,是另一個人的名字。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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